而安德森要的,就是这种信任。他没有急着提吴敏登,他在等马老六自己开口。
他知道马老六和吴敏登的关系,只要马老六信了他,吴敏登迟早会从马老六嘴里听到他的名字。
果然,一周之后,马老六在喝茶的时候,像是随口提了一句:
“安先生,我有个拜把兄弟,在缅北那边做点小生意。手上也有点闲钱,最近也在琢磨股票。我想带他来见见你,你看方不方便?”
安德森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不方便。。。”
马老六被噎的不行后来又求了安德森好几次,安德森才勉强同意见见马老六的朋友。
安德森放下茶杯,看着马老六起身告辞的背影,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鱼快上钩了。
安德森心里清楚,吴敏登和马老六不一样。
马老六跑的是正经货,赚的是辛苦钱。吴敏登做的是走私和冰糖,手上有枪,背后有人,在缅北那条道上混了二十多年。
这种人疑心重,不会轻易相信一个外人。但正因为如此,一旦他信了,就会信得很深。
安德森要做的,就是让他信。
几天之后,马老六带着吴敏登来了。吴敏登比安德森想象的要瘦。四十多岁的人,颧骨高耸,皮肤被缅北的日头晒成一种发亮的深褐色,左眼下方有一道旧疤,从颧骨延伸到鼻翼。他穿一件黑色夹克,拉链拉到胸口,里面是一件灰色圆领衫。手腕上戴着一块金表,和这一身装束格格不入。他身后跟着两个年轻人,一左一右,站在铺子门口,没有进来。
“安先生,”吴敏登伸出手,手掌粗糙,指节上有老茧,“老六把你夸上天了。”
_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