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血的味道,她是越来越喜欢。
甚至,以她现在的实力,只要几十米外的不经意一闻,就能知道,那人的味道是咸是淡。
比如嗜酒的人,总有股难闻的苦涩味;比如吃斋的苦修士,有种草木的苦,像晒透的陈皮,干巴巴的;再比如刚断奶的婴孩,底子裹着一股奶香,腥气极清;还有那些肥胖有钱人,是油乎乎的腻,单单闻着,就觉得嗓子黏糊不舒服。
自己最重要的三个家人的味道,那更是再也不能熟悉。
茉莉呢,有种未经世事的清甜,就好像清新的花茶,喝一口能口齿能清新一整天;
有希嘛,她就像幽泉浸泡的果汁,清凉解渴,特别好喝。
但是,一旦喝多了,就容易胃寒,导致手脚发凉。
至于安迪.......嗯,说实话,他没什么太特别的味道。
不过,要说自己最喜欢的,却就是这份没什么特别的味道。
山珍海味,虽然给味蕾带最大的刺激,但连续多吃一两次,就会感到明显的胃腻。
而安迪他....就像那温热的白粥,虽不刺激味蕾,但总能在你最不舒服的时候,安抚你的胃。
所以,每当她喝有希的喝到胃发寒时,对着安迪胳膊嘬上一口,准能恢复如初。
若哪天不喝,虽然不难受,但总觉得缺点什么....
而且,在正常的饮食中,白粥和牛奶很常见的事物。
但在血液中,各种冲击性的味道才是常态。
目前,她已经能在几十米外闻清一个人血味,但却只在安迪身上,闻到过这股纯净之味。
是稀有中的稀有!
索菲亚想着想着,不由摩挲身体,搂紧了李安迪。好似想要是把这珍贵的平淡,永远藏在怀中。
可这时,她怀里的珍贵,平淡地开口了。
“你这样压迫自己的两个球,不难受么?”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