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赶去了那处荒岛,看到了那具尸体,然后根据身体旁边只有他儿子的脚印,以及尸体身上只有他儿子的指纹,判定是他儿子杀害的女人。
可我儿子那天是第一次涉足那个荒岛,之前从来不曾去过,但因为是荒岛,没有监控录像,只能靠认证来证明他之前的确不曾去过那个荒岛?
而死者衣服上留下的指纹,是老先生的儿子第一眼没认出来,以为是一个睡着的人,不由自主伸手推了下尸体留下的。
荒岛上的女尸,死了大约三天,最终因为查不出别的人,按照老先生儿子留下的指纹推断他就是杀人凶手。
老先生的儿子不承认,然后也拿不出更加有力的证据,然后判了老先生的儿子六年有期徒刑,没有判无期,也没有判死刑。
程才听完这故事有些懵:“那老先生的儿子只留了指纹在尸体身上,没有别的证据证明他跟女生是认识的,只要他儿子不承认,自然是不能判死刑了啊?可程越不一样,他跟凌琳是认识的啊?”
“程越跟凌琳是认识的,但在凌琳身上也没发现程越的指纹啊?”
秦建提醒着;“总之,我觉得,程越的案子,警方目前也拿不出百分百的证据来证明程越就是杀害凌琳的凶手,那只要程越不认,法院就不能按照真正的杀人凶手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个,倒也是?”
程才想了想说:“可以跟律师反应一下这个情况,不过律师肯定也会想到这些的,如果不能彻底的让程越洗刷掉冤屈,那就争取到几年的有期徒刑吧,这样总比死刑和无期要好?”
有期徒刑,总归是有盼头的,而死刑和无期,那真就是一点盼头都没有了。_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