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一切声音都被放大,衣料的摩擦声,人的脚步声以及喘息声。
忽然一声尖叫响起,男人声嘶力竭地像是要把喉咙挤出来。
“啊——!”
古命好缓缓跪倒在地上,他颤抖的看着自已的手,喃喃道:“我不能再在这儿呆下去了,我不能了,我会疯的。”
男人停下脚步回头看他,有些无奈道:“你不是心怀大愿吗?如今连一段无声的路都熬不下去?”
古命好抬头,天魔尊正平静的看着自已,他的手中提着一盏灯,灯皮满是金色的佛光,而灯皮里,隐隐可见一个诡异的人形。
“你为什么带我进来?你带她不就够了吗?!”古命好嘶声的问,“你把她做成灯,何必还要我受苦!”
“我说过很多次了,你留下面对的是愤怒的唐真,他不会放过你的,跟我进来,事成后你好歹有概率活着。”天魔尊认真道。
“哈,你连自已女儿的死活都不在意,怎么还会在意我的死活?”古命好只是要疯了,并不是傻了,他瞪着天魔尊。
天魔尊举起手中简陋的灯,摇头道:“谁告诉你我不在意她的死活了?”
“你如果在意就不会选择让她成为一盏灯的骨架!”
“并非是我选择她成为骨架,而是她本就是以灯骨的形式而存在的。”天魔尊看着古命好,“她是我与温家人的后代,她的母亲是拥有温胥的血脉的。”
此时的天魔尊看着正常,但其实也已经出现了不正常的情况,他很执著于讲述一些事情的始末,好像只要回忆开始便不打算中断。
“温胥?”古命好愣住了。
“是的,温胥曾是姜天道的女婿,是大夏的驸马,在姜天道死后,意外入魔,成为‘瘟续’,也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瘟灾魔尊。”
古命好显然对于这段历史并不了解,他只知道温家常年盘踞于东贯清洲,而且传温家女格外美貌,但余下的那些故事和传对于洪洲来说并不值得关注。
“她温胥得道所用的那东西,就是多面琉璃灯的灯骨,其子嗣天生骨奇,可传秘法,可养生,可延寿,可救人命,也可毁人心。”
“而我当初选择她的母亲,就是这个原因,所以我爱她,但她本来就是用来做这个的,与我心狠或者冷血无关,我不能成为南季礼,事到临头再后悔补救。”
天魔尊的话古命好已经听不懂了,他只是看着天魔尊道:“我不会和你往前走了,我绝不会了,你让我回去!”
“回去你会死。”天魔尊垂头道。
“死也好过在这里无限的煎熬。”古命好看着对方,坚定道:“我能帮你的已经全部都做了,如今该你来了,没道理你永远藏着。”
“既然如此,”天魔尊似乎想了一下,“那好吧。”
说完,他大步向前走去。
古命好被通天路摧残的太难受了,其实天魔尊为什么带着他的理由就在明面上,木方生是灯骨,如果没有他,天魔尊便只能自已走完整个通天路。
而且,有个人或许能帮他敲一敲天道的门。
但古命好如今真的走不下去,他也无法多说什么,好在剩下的路应该不远了,他如今的情况应该能走到通天路的尽头。
他提着灯大步地迈向黑夜,古命好一瞬便被拉在后面,连点声音都没有就消失了。
。。。
望山城
大雨停歇了,太阳重新照进这座被雨水清洗的格外干净的城市,仙人们依然不时紧张地滑过高空,但百姓们已经回归了正常的生活,所有人都重新开始一天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