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的皮草,野生动物?”
“又或者是武器?”
“女人?”
“嘿!先生们,别着急走,聊聊天嘛!”
“我们的老大门森先生可是这里最有门路的人,只要你们肯花钱,别说是步枪和子弹,就是最新型号的导弹,我们都能给你们搞到!”
就在我们穿行在人群中,路过一群阿拉伯人身旁的时候,一个贼眉鼠眼的白人小子,突然笑嘻嘻的跑了过来。
这混蛋看起来年纪不大,戴着灰色的丛林帽子,还有花衬衫。
这家伙的长相很滑稽,穿着和打扮,简直与卡鲁瓦尼格格不入。
听见这个家伙的话,我微微一愣。
还不等我说话,一旁的宾铁笑嘻嘻的问道:“嘿,bro,你吹牛皮前不打打草稿吗?”
“伙计,瞧你说的什么,你们能搞到导弹?”
宾铁在坏笑。
而我盯着面前的留着小胡子的白人,心思却没有放在“导弹”上面。
我刚才是不是听错了?
妈的!!
我刚才竟然听见了两个字……门森!!
如今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想起了那晚雨夜,我们去救老兵达克家里救人的事。
伯伦特猎人团!
内南迪手下的五大屠夫,阿克波潘,马犬,沃鲁姆,还有千面人巴德斯坎!
那一次我们的仗打的很混乱,我和宾铁一时心软,放过了一名叫做门森的猎人。
当时那混蛋吓得瑟瑟发抖,就趴在我们的脚边祈求饶命。
而我们为了对付当时的亚骨,我把临时装着12倍光电瞄准仪的斯太尔狙击步枪,交给了那个杂碎。
这是我一生中最错误的决定……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