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喜欢奇幻打斗、法宝法术的群体,更是对其爱不释手。
    杨玉琪本身对这些不感兴趣,但架不住她的阿爸是那个年代走过来的,家里还有一本蜀山的书籍,她偶尔也会翻看解闷。
    只可惜,这种题材的书籍太少了,随着新武侠的崛起,蜀山的热度才慢慢降了下来。
    虽说热度不再,可仍旧是港城人尽皆知的一本书。
    所以看到阎解放写的东西,她立马做出了对比。
    怎么说呐!
    跟倚天屠龙记相比较,文笔并不出众,但描绘的法宝太有意思了,感觉很新奇。
    “他的脑子是怎么长得,腰带还能当法宝用,不过看起来很有意思。”
    于是杨玉琪不敢打扰,静悄悄的站在身后,默默地当起了第一个读者。
    看到张小凡是因为全村被害才加入宗门,顿时觉得有些心疼。
    看到张小凡跟田灵儿的打闹,顿时露出了姨母笑,心想这两人肯定是要走在一起的。
    看到修炼的三个境界,心中一惊,原来还可以这么写。
    渐渐的,她看的有些入迷,不知不觉沉浸其中。
    就是弯腰太久,有点酸疼,于是拿手轻轻敲了敲。
    阎解放自然没发现旁边有人了,他正在奋笔疾书,那叫一个流畅。
    从之前看到金老爷子的书,他就忍不住想写点什么,反正闲着也没事可干。
    思来想去,他倒是想到一本文笔极好的书,也是他最喜欢的书之一。
    在这个年代写书,对于作者的要求极高,文笔不好也不会有人看。
    但他的文笔有点惨不忍睹,实在是拿不出手去,那怕看过好几遍,也无法原封不动的写下来。
    他想到个主意,干脆写点新鲜玩意儿。
    故事不用写得太花哨,只要足够新奇,总能抓住读者眼球。
    港城的人就爱看没见过的东西,只要脑洞够大,不怕没人追更。
    还有个诀窍,必须让死个女主角,要不然不够揪心。
    虽然文笔普通点,但只要剧情够刺激、够揪心,读者照样会看得停不下来,就愿意跟着一路看到底。
    满足这几个条件的,他也只能想到剑侠类小说。
    现在还没有仙侠,港城人更加愿意称之为剑侠。
    不过听说湾湾那边已经开始盛行这个类型的书,但在港城,几个大佬的新武侠压的其他书抬不起头来。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他最后还是选了诛仙这本书。
    一方面文笔不错,他勉强可以写下去,另一方面,剧情够悲惨,他看过好几遍。
    偏偏大家就喜欢这种悲剧文学,不悲惨还不乐意看。
    再加上里面一些新奇的法宝,不明则厉的修炼功法,应该会有人看。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停下来,锤了锤劳累的腰子,伸了个懒腰。
    右手一捞,居然捞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顿时心中一惊。
    “特么的,这房子不干净…”
    “呀啊!”
    还不等他转头,耳边猛的响起一阵娇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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