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种:无。
战法:无。
陈轩并不意外。
陈山若是有本事,那就轮不到他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来当流民头领。
高顺一走就是七八天。
这几-->>日,陈轩每日上山打猎,勉强维持着众人的口粮。
这天他正坐在草堆旁烤野兔,忽然听到远处传来欢呼声。
抬头一看,正是高顺带着两个青壮回来了。
他脸上露出笑容,挥了挥手中的野兔。
“过来尝尝我的手艺。”
高顺推开围上来的流民,满身尘土的走到近前。
虽然脸上带着疲惫,但却难掩兴奋。
“顺,不辱使命!”
“先洗脸去。”
陈轩指了指河边,道:“吃饱了再细说。”
高顺这才注意到自己满身泥污,随手抹了把脸。
满手都是灰尘,连忙转身去清洗。
围观众人见陈轩镇定自若,渐渐散去。
陈轩把野兔架在篝火上反复炙烤,指尖悄悄擦拭掌心的冷汗。
其实,他比谁都着急。
不多时,高顺清洗干净回来。
陈轩把烤得金黄流油的兔腿递给高顺,其余兔肉则让陈山分给了老弱。
“你这几日辛苦,多补补。”
陈轩说道。
高顺也不推辞,三两口就啃完了兔腿,抹了把嘴。
“小族长手艺真好!”
“熟能生巧罢了。”
陈轩拨了拨篝火,道:“说说找到的地方。”
“我们跑了七八天,找到三处地点。”
高顺收起笑容,认真汇报道:“第一处离这不远,靠河边,但土地还是马邑张氏的。”
“第二处在山中,有山泉,可耕地太少,养不起咱们这么多人。”
“第三处最远,离马邑城要走日,是汉人和胡人交战的老战场。”
“土地无主,有山有水有湖,能开垦不少田地,就是偶尔会遇到放牧的胡人。”
“就选第三处。”
陈轩毫不迟疑的做出决定,道:“你歇息一日,明日我跟你再去探查一番。”
他深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权。
事关所有人的生死,必须亲自确认。
两人又花了七八天时间,往返探查。
最终敲定了第三处定居点。
让陈轩惊喜的是,这里竟是大汉通往草原的商路要道。
如果用城建系统在此建城。
单靠收取商税,就能养活一支守城军队。
返回后,陈轩迅速安排迁徙事宜。
除了加紧储存粮食,他还从农活中抽出八个青壮,让高顺带队训练。
他自己也不闲着,每日打猎之余,练习弓术。
直到双臂酸痛才罢休。
偶尔还会参与到高顺的练兵中。
乱世之中,唯有武力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半个月后,秋收如期而至。
陈轩召集众人:“今夜收拾好细软,四更做饭,五更秋收。”
“收完立刻出发,直奔塞外!”
“是!”
夜色如霜,陈轩躺在草堆上,嚼着枯草,望着天上的月亮。
游侠这几日没了动静,不知是放弃了,还是在暗中窥伺。
“希望能顺利撤走。”
他在心里默念着,渐渐睡去。
第二日,四更刚过,众人起身忙碌。
天边泛起鱼肚白时,田地中的粟米已收割大半,陈山正带着人将粮食打包。
没有车马,只能靠人力背负。
每包粮食的大小重量都得精打细算。
朝阳升起,天边泛起朝霞。
“朝霞不出门啊”
陈轩低声咕哝。
话音刚落,远处就传来高顺急促的喊声:“小族长!不好了!”
“前方发现游侠,正朝着咱们过来了!”
陈轩心头一沉,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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