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说,”她斟酌着词句,“女儿此生的命数与前世纠缠,若能看破红尘,便可得大自在。若看不破,恐怕还要在轮回中打转。”
沈万山皱眉道:“看破红尘?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仙人让你出家不成?那可不行,我还等着抱外孙呢。”
李清炀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外孙?她现在可是女儿身,就算将来要嫁人,生下的也是外孙,而不是孙子。这种身份上的混乱让她一时无法适应。
“爹说笑了。”她站起身来,“女儿有些乏了,先回去歇息。”
沈万山摆摆手:“去吧去吧,好好将养身子。对了,下个月初八是你祖母的六十六寿辰,家里要大办,你也该学着操持操持了。”
李清炀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回到房中,她躺在床上望着帐顶发呆。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天了,她大致摸清了沈家的状况――家资丰厚,人丁简单,父母慈爱,弟弟顽皮,祖母和善。若她真是个闺阁千金,这样的日子倒也不错。可问题是,她的灵魂是个男人,是个曾经饱读诗书、立志报国的举人。
让她整日绣花弹琴,等闲嫁个盐商子弟,然后相夫教子了此残生?这比杀了他还难受。
可他又能怎么办呢?这副身子骨柔弱得很,走几步路就气喘,别说像前世那样骑马射箭了,连提笔写字都觉得手腕发软。而且他没有功名,没有身份,甚至连个男人都不是。在这个世上,他什么都不是,只是沈家的大小姐沈清漪。
“既来之,则安之。”他喃喃自语,“总要先活下去,再慢慢想办法。”
正思忖间,青萝端了一碗药进来:“大小姐,该喝药了。”
李清炀接过药碗,闻了闻,皱起眉头。这药里有黄芪、当归、党参,都是补气养血的。他前世略通医理,知道这副药方算是不错,但沈清漪的身体底子太差,光靠吃药恐怕难以根治。
“把药放下吧,我等会儿喝。”他随口道,“去把我书案上的宣纸拿过来,再磨些墨。”
青萝应声去了。李清炀坐到书案前,提笔蘸墨,顺手写了几个字。字迹歪歪扭扭,全无风骨,气得他把笔一摔。
“这手劲儿也太小了。”
他又试了几次,总算渐渐找到了感觉,写出几个勉强能看的字来。青萝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大小姐,您的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梦里的仙人教的。”李清炀随口敷衍,继续写下去。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