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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开庭之前(1)

距离庭审还有五天。这五天,过得像五根手指按在琴键上,一根一根地落下去,没有声音,但每一根都带着重量。

第一天,沈安把那本《法律常识一本通》翻到了第四十七页。她用蓝色的圆珠笔在“证人权利”那一节下面画了两条横线,横线很直,比着尺子画的——尺子是沈慈从抽屉里找到的,透明的塑料尺,边缘磕了一个角,但刻度还在。她画线的时候很用力,笔尖压着尺子边缘,尺子在纸面上微微滑动,她用左手按住尺子,右手执笔,一笔一划。

沈慈从厨房门口看她。她坐在书桌前,背挺得很直,肩胛骨的轮廓透过白色t恤显现出来,像两片收拢的翅膀。她的头发用一根黑色的皮筋扎了一个低马尾,发梢搭在肩膀上,枯黄色的,但比住院时长了不少,最长的已经过了肩膀。她的刘海用一枚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露出额头,额头上那道月牙形的疤在日光灯下是淡粉色的,像一枚浅浅的印章。

她的手指握着笔,中指的第一个指节上有一个小小的茧——是新磨出来的,写字写多了,皮肤变硬了,摸上去像一小块砂纸。沈慈注意到那个茧的时候,眼眶热了一下,但没有让沈安看见。

下午三点,沈安从房间里出来,手里拿着那本笔记本。她走到沈慈面前,把笔记本翻开,递给她。

“妈,你帮我看看,这些字对不对。”

沈慈接过去。笔记本上写满了字,蓝色的圆珠笔,字迹工工整整,每一个字都像用小楷写出来的。笔画很细,但每一笔都交代得很清楚,横平竖直,撇捺舒展。她写的是法律术语——“证人”“证据”“事实”“真相”。每个词后面都跟着一个简短的解释,是她从书上抄下来的,用自己的话重新组织了一遍。

“证据是证明事实的材料。”沈慈念出来。“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事情。”她把笔记本合上,看着沈安。“写得很好。”

沈安的嘴角弯了一下,很短,但很真。“妈,你以前读书的时候,字写得好吗?”

沈慈想了想。“不好。老师说我写的字像鸡爪子在雪地上刨的。”

沈安笑了一下。不是嘴角弯一下的那种笑,是真的笑了,露出两颗门牙——一颗新的,比旁边的大一号;一颗旧的,颜色深一点。她的笑很短暂,像闪电,一闪就没了,但沈慈看见了。

这是沈安住院以来第一次笑。

黑化值:19→18。崽崽在学习中找到意义,表现出积极的生活态度。

第二天,林国强来了。

他站在门口,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拉链拉到脖子,领子竖起来,遮住了半截下巴。手里拎着那个黑色公文包,边角磨得发白。他的脸色不太好,眼睛下面的青黑比昨天深了,像被人用炭笔又涂了一层。嘴唇干裂,起了一层白皮,他用舌头舔了一下,舔不掉。

“进来。”沈慈让开身。

林国强换了鞋,走进客厅。沈安正坐在沙发上看书,听见脚步声抬起头。

“林叔叔好。”

林国强点了点头,在沈安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翻开。里面夹着几页纸,打印的,还有一张照片。照片是张强的,正面照,穿橙色马甲,手被铐在前面,表情木然,眼睛看着镜头,瞳孔是散的,没有焦点。

“庭审的流程,我跟你们说一下。”林国强用手指点着其中一页纸。纸上印着一个表格,行和列都很密,数字小得需要用指头点着才能看清。“先是法官宣布开庭,然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然后询问被告人是否认罪。之后是举证质证阶段,你会被传唤出庭。”

沈安的手指在膝盖上蜷了一下。

“你只需要把你那天看到的、听到的,如实告诉法官就行。”林国强看着沈安。“不要紧张,不要着急。法官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不问的,不用多说。”

沈安点了点头。“他会在吗?”她没有说“他”是谁,但所有人都知道。

“张强会在。他在被告席上,离你大概三米。”

沈安的手指蜷得更紧了。指甲掐进掌心里,掐出四个月牙形的白印。

“他会看我吗?”

林国强沉默了一秒。“也许会。但你可以不看他。你看着法官就行。”

沈安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掌心。她把手指一根一根地展开,掌心朝上,看着那些白印慢慢变红。

“我不怕他看我。”她的声音很轻。“我怕他看我妈妈。”

沈慈的手指紧了一下。她伸出手,握住了沈安的手。沈安的手凉的,骨节突出,但掌心是热的。

林国强看着她们,没有说话。他把文件夹合上,放回公文包,拉好拉链。拉链的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很响,“嘶——”的一声。

“还有什么问题吗?”

沈安想了想。“赵秀兰会出庭吗?”

“会。她是证人之一。她的证词对张强的定罪很重要。”

沈安点了点头。她把目光从林国强脸上移开,看着窗外。窗外的天很蓝,有几朵白云,慢悠悠地飘着。云朵的形状像一只狗,又像一只猫,又像一张没有五官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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