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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岁月一瞬,苦尽成年

深山的日子,从来无春无夏,只有熬不完的寒、干不尽的活、望不到头的长夜。

十三年光阴,放在人间是漫长起落、少年长成,可困在这座封闭大山里,不过是一场无声无息、无人记录的消磨。

春去秋来,寒暑交替。

当年那个哭着喊着要回家、执拗守着本名的五岁小女孩,在日复一日的打骂、劳作、洗脑、双重压榨里,悄无声息长大。

十八岁。

成年的这一天,没有生辰礼,没有新衣,没有祝福,甚至没有人记得她长大。

山村晨雾依旧厚重寒凉,天未破晓,鸡鸣初响。

院子里,那个伫立多年、永远低头干活的少女,身形彻底长开了。

十八岁的王招娣,早已褪去幼童的瘦小孱弱,长成一副清瘦挺拔、眉眼清丽的模样。

常年风吹日晒、粗茶淡饭、负重劳作,没有养出山村女子的粗鄙土气,反倒将她骨子里岭南水乡的秀气,艰难压在苦难底下。她皮肤是淡淡的麦色,干净紧致,没有山村女子的糙黑,眉眼端正温婉,鼻梁秀气,唇形清淡,一双眼睛极静、极深,藏着十三年无人读懂的沧桑。

只是那双眼里,再也没有孩童的光亮。

只剩死水一般的沉寂。

十三年,足够磨掉一个人所有的棱角、执念、脾气与盼望。

足够让一个被拐的富家娇女,彻底长成深山农家命苦的媳妇模样。

十三年里,世事无声变迁。

老王早年的咳喘熬成了老病根,常年佝偻着背,干不了重活,日日坐在门槛上抽旱烟,沉默衰老。

王李氏年岁渐长,脾气愈发暴戾刻薄,嘴碎心硬,一辈子困在山里,将所有不如意、所有贫苦怨气,尽数撒在她身上。

而当年一纸口头婚约定下的、李家那个痴傻男孩,也长成了二十岁的青壮年。

李傻子。

全村人都这么叫他。

他心智永远停留在七八岁,不懂人事、不懂善恶、不懂冷暖,每日只会傻笑、乱跑、胡闹,情绪阴晴不定,疯疯癫癫。

十三年前,两家人几袋粮食、几十块钱,随手敲定的一纸童养媳婚约,时至今日,早已成了板上钉钉、全村公认的事实。

所有人都说:

招娣是李家的人。

招娣这辈子,就是伺候傻子的。

招娣命苦,生来就是还债的。

没有人记得,她原本不叫招娣。

没有人记得,她原本有家、有父母、有温暖无忧的童年。

没有人记得,她是千里之外、被人贩子生生拐走、硬生生撕碎人生的无辜孩童。

天彻底亮开,山村人声渐起。

十八岁的清晨,她依旧和十三年来的每一个清晨一样,最早起身。

生火、烧水、煮粥、喂猪、扫院、洗衣、劈柴。

动作熟练到成了肌肉记忆,麻木、迅速、有条不紊,十几年日复一日,从未间断。她的手掌布满薄茧,指腹平整坚硬,是无数劳作刻下的印记,可那双修长干净的手,即便常年做粗活,依旧比山里所有女子都好看。

做完王家一早的活计,还没等她喘口气,院外就传来李婶大嗓门的喊声。

“招娣!在家不?”

李婶挎着菜篮站在院门口,看着院里弯腰扫地的少女,眼神里带着多年不变的理所当然。

十八岁的王招娣,抬头、垂眼、轻声应答,语气温顺无波:“婶子。”

“今天过来跟你说个正事。”李婶走进院子,径直在石凳坐下,一副长辈做主的姿态,“你今年十八了,成人了。山里姑娘,十六七嫁人的遍地都是,你岁数早就够了。”

她顿了顿,直截了当,不带半分委婉:

“你和我们家狗子的婚事,不能再拖了。今年秋后,就把婚事办了。你正式过门,往后安心在李家过日子、照顾狗子、操持家事。”

十三年来,两边拉扯、两边使唤、两边拿捏。

王家拿她当终身苦力,李家拿她当预定媳妇、免费保姆。

从小到大,她一半时间在王家干活还债,一半时间去李家伺候傻子、伺候公婆。

她从小就要给傻子穿衣、喂饭、洗澡、收拾屎尿、安抚胡闹。

傻子闹脾气会打她、抓她、扯她头发,李家二老永远一句话:

他傻,你让着他。

他不懂事,你多担待。

你是他媳妇,你该伺候他一辈子。

从小到大,她受的委屈、挨的打、吞的泪,数不胜数。

可没人心疼她。

此刻听到“秋后成婚”四个字,她胸口还是狠狠一沉,心口酸涩发堵。

她沉默许久,轻轻开口,声音很轻,却带着多年来第一次微弱的抗拒:

“婶子,我不想嫁。”

简简单单五个字。

像是压垮死水的第一缕微风。

李婶脸色瞬间沉下来,挑眉看着她,语气又凶又强势:“不想嫁?你说什么胡话?!你五岁就定给我们家了!吃我们家粮、受我们家恩惠十几年,现在长大了、长好看了,就想翻脸不认人?”

“我从没吃过你们的恩惠。”

十八岁的她,声音依旧轻,却异常清晰。

“我从小给两家干活,王家的活我全包,李家的活我随叫随到。我伺候你儿子十几年,我抵得过那几袋粮食了。”

这是十三年来,她第一次敢如此直白地讲道理。

李婶被她怼得一愣,随即恼羞成怒,拔高声音呵斥:

“你这丫头真是养不熟!读书没让你读、享福没让你享,把你养大成人,就是让你翻脸的?!”

“婚约摆在这,全村人都作证!你生是李家的人,死是李家的鬼!你不嫁也得嫁!没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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