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接下来的一条条款,让云舒窈彻底惊呆了。
“……作为女团成员eva的活动期间,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团体活动、个人商务、商演、综艺、影视等,均需由四位成员平分。”
平分?!
云舒窈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
这意味着,哪怕她一个人累死累活接了十个代,赚了一亿韩元,除开公司拿走的大头后,还要分给其他三个可能毫无个人行程的成员。
一瞬间,她突然理解了为什么很多团里会出现人气王想要单飞,也会出现队内霸凌。
这哪里是团队,简直是“共同富裕”的强制捆绑。
自己拼命赚钱养队友,时间久了,哪怕是亲兄弟也会生嫌隙。
人气弱的成员会嫉妒,人气高的成员会不满。
粉丝间的互撕、排挤、孤立,说到底都是利益分配不均和人性的嫉妒心在作祟。
等等――
云舒窈突然意识到一个华点:四个人?合约上写的是四个人平分收益。
可是,刚刚被叫出来的,只有她、崔敏英和炎妃。
第四个人是谁?
她还没来得及深思这个疑问,更多的条款吸引了她的注意。
云舒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重新将视线投向那份合约。
刚才的震惊更多源于年限和分成,而此刻,当她带着警惕心逐字逐句地细读下去时,才发现那些隐藏在密密麻麻小字里的“约束”。
这些条款像是一张精心编织的网,将她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一点点剥夺殆尽。
第一条,恋爱禁止令。
这并不新鲜,甚至可以说是爱豆行业的潜规则。
但starlight的条款写得极其严苛,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
合约规定,不仅严禁与异性(或同性)交往,甚至连“表现出亲密倾向”、“单独约会”、“互送贵重礼物”都被列入违规范围。
更可怕的是,连练习生的家人、朋友的社交圈也被纳入监控范围。
如果因为家人朋友的不当论导致“恋爱绯闻”发生,艺人本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那些所谓的朋友,家人,这些其他人或刻意,或无意的造谣,也要她来承担吗?
哪有这样的道理!
云舒窈在心里冷笑。
这意味着她未来十年,必须活成一个无性别的、无感情的圣人。
任何一点正常的人类情感波动,都可能成为公司索赔违约金的把柄。
不仅如此,她还要谨慎交友,不然一不小心,认识一个嘴不严或是,面甜心苦的假朋友。
那她不是要面对来自公司的天价赔偿。
那她还交个屁的朋友。
自己一个人遗世独立,与世隔绝好了――
淦!
能想出这个条约的,简直不是人。
基因和科学都告诉我们,人是群居动物。
她不相信任何一个明星,能长期过这样的日子。
那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