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证据足以证实,案涉股权每年产生巨额经营性分红,是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核心家庭收入来源!”
“被告通过股权过户操作,彻底切断原告对该笔巨额收益的共有与分割权利,直接导致原告丧失婚内财产权益,损害结果真实重大!”
周岩话音铿锵落地,直播间网友的舆论瞬间哗然。
我去?听上去这周律师说的挺有道理啊!
咱们都知道这样是为了隐匿财产,主要是犯法不犯法!
江晨肯定是知道不犯法,才会让他这么做的呀!
但是周律师就这么告了,还是要看审判长怎么判定!
反正如果我是审判长,让那个女的一分钱都拿不到!
我还想让那女的再掏出来点呢!
由于周岩的发,许多人的意见渐渐发生偏移。
在这些人看来,工商档案、分红流水铁证如山。
程野恶意转移婚内财产的事实,已经板上钉钉。
就算江晨再怎么能善辩,也无从翻盘!
审判长目光平视前方,沉声开口。
“被告代理人,请对原告提交的第一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坐着许久的江晨终于起身。
他的话,似乎充满了法理底气。
“审判长,审判员。”
“原告代理人仅凭工商变更外观,便主观臆测我方当事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
“原告提交的两份证据,仅截取片面事实,刻意隐瞒核心真相,无法达到其证明目的!”
一两句话,就驳回了对方提交证据的真实性。
审判长微微一惊。
周岩脸色微沉,冷声开口。
“证据白纸黑字记录,股权转让事实清晰,何来片面!”
江晨侧目,目光淡然,说话字字清晰。
“首先,我方股权转让并非无偿转让,而是由我方程野父亲与他合理交易而来。”
说话间,江晨也交出了一份材料。
法警接过,立刻呈了上去。
“这份文件,是程野父亲与他签订的《股权转让真实交易协议》,里面包含全额银行转账回执,资金来源流水!”
“该组证据足以证实,案涉股权过户并非无偿转让,而是等价、足额、真实的商事买卖交易!”
“程野父亲已支付对应股权的足额对价,资金流水清晰,交易逻辑完整,是合法有效的市场交易行为,而非原告刻意抹黑的婚内资产转移!”
这一句话,直接推翻了周岩整套证据的核心根据。
法庭内微微一静。
谁也没想到,江晨能把股权转移做得如此滴水不漏!
即便他主观意愿上有婚内资产转移的想法,可事实合理合法,不存在任何证据!
知道了主观意愿又如何?
江晨继续质证,层层拆解。
“其次,针对原告主张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未经配偶同意即属恶意侵权’的观点,我方不予认同!”
“案涉股权虽取得于婚内,但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经营决策权、处置权、依法归登记股东单独行使!”
“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持股人转让股权必须经过配偶签字同意。”
“我方当事人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合法行使股东权利。”
“并未违反任何法律规定!”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