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律师整天在网上发布文章,仿佛自已代理的当事人都是无辜的,律师是为当事人伸张正义,而办案机关就是什么恶人。
还有那为腐败分子辩护的,也是这种辩护的调调。
为当事人辩护是律师的权利,也是律师的职责,依法依事实辩护即可,而不能先在那里标榜什么正义,把当事人说的跟白莲花一般。
如果是冤假错案,会有事实来证明,把事实亮出来,而不是先不说事实,就在那里喊冤说无罪。
要知道办案机关为了打击犯罪做了许多辛苦的工作,打击犯罪才是主持正义,而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是为了能让办案机关更加准确地主持正义,而不是变成律师在主持正义,当事人完全是无辜的。
律师出于谋利动机去这么做,就会让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非常反感,所以有时就会看到,在杀人案中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不敢在法庭辩护结束后与被害人碰面,免得被害人上去骂他们。
所以聪明的律师不会表演过火了,要适当考虑被害人的情绪,在辩护的时候不要用力过猛。
用力过猛当然可以取得当事人的欢心,可也结了被害人的仇了,万一被害人是一个极端的人,律师就会有麻烦。
可如果律师收的律师费非常的高,可能就会变的不那么聪明,因为为了赚钱,他们必须表现过猛,也就不顾忌什么风险了。
就如马克思所说,如果利润达到百分之三百,杀人放火的事都敢干了,何况是这点风险?
“罗律师,既然这样,我们就不多说了,在法庭上说吧,我是当过律师的,当律师赚钱无可厚非,可是无论做什么事,都离不了做人的底线,刘宏飞到底是什么人,你可以去当地了解了解,了解后再制定一个可行的辩护策略,这样对刘宏飞也是一个好的交待,否则,你辩护半天,他的刑期反而加重了,就不好了。”
宁心远这句话说的罗律师脸色更加不好看。
“我这是为当事人辩护,我只看证据,不需要去了解刘宏飞是什么样的人,宁组长,你是学法律的,不能这么说我吧?”
宁心远回他:“正因为我是学法律的,才没有忘记法律人的初心,法律人的初心不是赚钱,而是公平正义,你可以中只看证据,不看事实,这没问题,那就请你在法庭上说话,而不是在庭外说这说那,我这样说,你认可吗?”
是不是行家,一听就知道。
如果宁心远不懂行,这个罗律师肯定会乱说一气,欺负宁心远不懂法律,不懂律师这个行业。
有的律师动不动就说证据不足,却不看事实情况如何,证据实际上是一个主观的东西,一个证据有的认为能证明这个事实,有的则认为证明不了这个事实,有一定的主观性,证据不可能完美,比如说今天天气很好,这是一个事实,那么怎么用证据证明它?
拍一张照片可不可以?
有人认为可以,可是有人认为这样还不行,因为你拍的照片可能只拍到一部分,不全面。
那么就拍个视频行了吧?
可是也会有人认为拍视频也不行,视频只能证明这个时间段没有雨,那么其它时间呢?
所以啊,证据不是事实,证据只能反映事实的某一方面,只要有人不愿意认罪伏法,总可以找到有利于他的理由。
而法官在这个时候怎么办?
那么他就要看基本事实能不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