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每人,收田赋二石。
这就是所谓的“租”。
理论上来说,这个税率非常低,仅仅只有每年收成的140。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两项支出。
分别就是所谓租庸调制中的“庸”,和“调”。
说白了。
“庸”就是徭役,每个丁口每年要给朝廷服徭役二十天,闰年的话,则会增加两天。
徭役并非不能用实物来代替。
只需要缴纳一些布匹灯类似的实物,就可以免除本年度到底徭役。
而“调”就是户税。
每户每年要上缴绢布两丈,或者是麻三斤,棉三两。
这些东西,理论上看,可谓是很好。
乍一看上去,百姓的日子应该非常好才对,因为大唐朝廷实际上收的骨赋税真不算高。
然而。
这也仅仅只是理论上说而已。
李象奔来以为现状大抵也是这样,可经过他这段时间以来的走访、调查,以及亲眼所见所闻,现实情况实际上压根就不是这么回事!
按照制度规定,每个丁口成年后会有一百亩田地。
但
别说一百亩了,有些人连五十亩都没有!
根本就不到朝廷规定的数量的一半,可更离谱的,是朝廷却死板的按照每丁口一百亩地来征田赋!
明面上,是四十税一。
可实际上,往往是二十税一,甚至是十五税一!
这还只是田赋。
徭役方面,更是各种坑到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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