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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1章 斩草除根

金窟山,深夜。

山路像一条死去的蛇,蜿蜒着盘在黑色的山体上,被月光照出一截惨白的脊背,其余部分隐没在浓稠的黑暗里。

金永盛的车已经扔在了半山腰,一辆黑色的奥迪a8,车门敞开着,发动机盖还在冒着热气,

他从车里钻出来的时候,右手的皮鞋踩进了路边的泥坑里,泥水灌进鞋里,冰凉刺骨,他没有低头看,甚至没有感觉到。

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跑,往山上跑,跑到那座洞窟里,跑到那个除了他和死去的父亲之外没有人知道的地方。

跟在他身后的只有四个人。

贴身保镖阿洪,跟了他十五年的老兄弟,左肩上中了一枪,血从夹克的破洞里往外渗,在月光下呈暗黑色,另一个保镖阿标,比他年轻十岁,手里握着一把手枪,枪口始终指向身后的黑暗,食指搭在扳机护圈外面,绷得像一根即将断裂的琴弦。还有两个人,一个是金柳堂的账房先生老宋,六十多岁,头发全白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里还死死抱着一个黑色公文包,里面装着金柳堂最后一批没有来得及转移的资金凭证。最后一个人是金永盛的情妇阿娟,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穿着一件丝绸睡衣,脚上只有一只拖鞋,另一只不知道丢在了哪,光着的脚踩在山路上的碎石和荆棘上,每跑一步都留下一个带血的脚印,但她一声不吭,咬着嘴唇。

在生死面前,人会爆发出惊人的能量和忍耐力。

他们在山路上跑了将近二十分钟,拐进一条被灌木丛遮挡的小径。

小径只有半米宽,两边是密不透风的荆棘,荆棘的刺刮在他们的衣服和皮肤上,没有人喊疼。小径的尽头是一面垂直的岩壁,岩壁上爬满了常春藤和青苔,看起来像一道死路。

金永盛冲到岩壁前,扒开一丛最密的常春藤,露出一个半人高的洞口。

洞口不大,成年人要弯着腰才能钻进去,但一旦钻进去,里面会豁然开朗,变成一个能容纳四五十人的天然洞窟。

这座洞窟是他父亲三十年前发现的,当年他父亲在金窟山挖锰矿,这座洞窟是矿脉上一个废弃的采空区,后来矿封了,洞窟被金永盛的父亲偷偷扩修了一下,装了一扇铁门,存了一些粮食、水和武器,作为金家最后的退路。

金永盛第一个钻进洞窟的,然后是阿娟,然后是阿标,然后是抱着公文包的老宋。阿洪最后一个进去,他没有急着钻,而是蹲在洞口外面,把一些树枝和枯藤重新遮盖在洞口上,然后倒退着钻了进去,一边倒退一边用树枝扫去地上的脚印。

他的动作熟练得像一个在山里生活了一辈子的人,事实上他确实是山里人,老家在两百公里外的大别山区,从小在山里跑,这些事情清楚该怎么做。

洞窟里点了一盏应急灯,惨白的光线照亮了潮湿的岩壁和凹凸不平的地面。

金永盛靠在石壁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汗水混着灰尘从他的脸上淌下来,在应急灯的光线下像一条条黑色的蚯蚓。他的头发乱了,衣服破了,右手的手掌在路上被石头划开了一道口子,血糊了满手,但他没有看自己的伤口,而是看着阿洪的肩膀。

“子弹还在里面?”

阿洪咬着牙点了点头,“皮肉伤,没伤到骨头。不碍事。”

金永盛没有再问。

他从老宋手里拿过公文包,拉开拉链,从里面取出一个用油纸包着的东西。

油纸打开,里面是一本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笔记本,黑色封皮,封皮上用胶带缠了一圈又一圈。金永盛把笔记本攥在手里。

“昌哥。”

他喊出这个名字,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狰狞。

“我跟你在金柳市井水不犯河水了十年。”金永盛愤怒的声音在洞窟里回荡,“十年前你刚来金柳市的时候,手里只有那么几个人,地盘只有城北两条街。是我给他面子,让你站住脚,帮你打通关系,让你上位,十年后你反过手来,把我的场子端了,把我的钱冻了,把我的兄弟关进去了,连我的命都要收,你的道义呢?只要我还有一口气,绝对不会放过你。”

保镖阿标握枪的手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愤怒。

他跟了金永盛念头最长,从一个小混混做到金柳堂的二号打手,他亲眼看着金柳堂从三条街的小势力做到覆盖整个金柳市的地下王国,又亲眼看着这个王国的墙上出现第一道裂缝,裂缝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最后在一个晚上轰然倒塌。

他想不通,为什么昌哥能拿到金柳堂所有的秘密?

赌场的地址、典当行的保险柜密码、财务室的暗门、账本的位置。这些东西不是外人能轻易搞到的,这些东西是从内部泄露出去的。金柳堂里有内鬼,而且是一个位置很高、知道很多事情的内鬼。

“昌哥肯定会斩草除根。”金永盛把笔记本重新包好,塞进公文包,拉好拉链,把公文包递给老宋,然后从阿标手里拿过那把手枪,检查了一下弹匣。弹匣里还有七发子弹,加上枪膛里的一发,一共八发。

八发子弹,对金永盛来说,够用了。

“那就和他拼命。”

阿标咬紧牙,“死也要弄死几个够本。”

“金窟山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金永盛把枪别在腰后,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泥土,“昌哥的人能找到这里来,但他不了解这座山。我在这座山上跑了三十年,哪条路通哪里,哪个洞能藏人,哪棵树底下有泉水,我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他要在这座山上杀我,得先问问这座山答不答应。”

话音未落,洞窟外面传来一声闷响。

那声音不大,但很沉,像有人用拳头砸了一下地面。

阿洪第一个反应过来,他的身体猛地绷紧了,右手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左手把应急灯拧到最暗,洞窟里的光线一下子缩成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光斑,只照亮了金永盛一个人的脸。

阿标退到洞口,耳朵贴着岩壁,闭着眼睛,全神贯注地听着外面的动静。

老宋把阿娟拉到洞窟最深处的一块岩石后面,用身体挡在她前面,虽然他自己瘦得像一根竹竿,根本挡不住任何东西,但他还是挡在了那里。

第二声闷响传来,比第一声更近。然后是第三声,第四声,像是有人在用重物敲击岩壁,又像是石头从高处滚落。

阿洪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他认出了那种声音。

那不是石头滚落的声音,那是有人用登山绳从高处速降时,绳索与岩壁摩擦发出的声音。有人在从山顶往下放人,而且不止一个人。

“他们找到我们了。”阿洪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至少三个人,从山顶上下来的。”

金永盛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睁开。他的眼睛在幽暗的光线中闪着光,那光不是恐惧,不是绝望,是一种被逼到绝境之后才会迸发出来的、比野兽还要凶猛的光芒。

他看着阿洪,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话:“把洞口的常春藤扒开一条缝,放他们进来。洞外他们人多,洞内我们熟悉。进来一个,杀一个。”

阿洪点了点头,转身爬向洞口。他把挡在洞口的那几根枯藤轻轻拨开一道缝隙,月光从缝隙里渗进来,他透过缝隙往外看,看到三个黑影正沿着那条被荆棘夹裹的小径快速移动,他们的动作很轻,很稳,没有发出任何多余的声音,像三只在夜间狩猎的猫科动物。

最前面那个人手里拿着一把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后面两个人一个人拿着弩,另一个人手里提着一把窄长的砍刀,刀身在月光下闪着冷蓝色的光。

阿洪认出了最前面那个人,杀手阿九。

那个从公安局里被人放走的杀手,那个差点在医院里用注射器要了灵猿命的杀手。那个手上沾着不知道多少条人命的狠人阿九。

昌哥把他从隔壁市的安全屋里调了回来,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追杀金永盛。昌哥要在金柳堂倒下的当天晚上,把金柳堂的最后一点火种也彻底掐灭,不给任何人留下翻盘的机会。

阿九越来越近了。

他走在小径上,每一步都踩得很准,避开了所有的枯枝和碎石,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他的眼睛盯着前方那丛被金永盛扒开过的常春藤,常春藤的叶子翻了过来,露出背面比正面浅得多的颜色,在那个位置形成了一个不太自然的阴影。

阿九看出来了,他的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举起右手,做了一个手势。身后两个人同时停下了脚步,蹲下身,隐没在灌木丛的阴影里。阿九一个人继续往前走,脚步比之前更轻了,轻到像一片落叶飘在水面上。

阿洪把匕首换到了左手,右手从地上摸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

他没有枪,他的枪在逃跑的时候打光了子弹扔在了山腰上。他只有一把匕首和一块石头,但他在山里长大的经历告诉他,在黑暗中,一把匕首和一块石头有时候比一把枪更有用。

枪会响,会有火光,会暴露自己的位置,匕首和石头不会,同样可以杀人。

阿九走到了洞口,蹲下身,伸手去扒那丛常春藤。他的手指刚刚碰到藤蔓的瞬间,阿洪动了。他猛地推开挡在洞口的枯藤,身体像弹簧一样弹出去,右手的石头带着全身的重量砸向阿九的面门。

阿九的反应极快,偏头躲过了石头,石头砸在他身后的地上,发出响声,激起一小片尘土。几乎同时阿洪的左手已经跟进来了,匕首的刀尖直奔阿九的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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